最嚴船舶“減排令” 南通水域船舶必須使用優質燃油
2023-12-12 16:03:13
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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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4月起,長三角江蘇水域開始實施國內船舶嚴的“減排令”。包括南通港在內,船舶在控制區核心港口靠岸停泊期間須使用含硫量低于0.5%的燃油,違規船舶將被處以1萬到10萬元不等的罰款。
長三角江蘇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區分為兩大部分,具體為:江蘇與上海大陸岸線交界點以北,南通與鹽城大陸交界點以南的江蘇沿海區域以及南京、鎮江、揚州、泰州、南通、常州、無錫、蘇州8個城市行政管轄區內的通航水域,其中核心港口區域為蘇州、南通港的沿海沿江港區。根據實施方案,“減排令”將分步實施。
據了解,江蘇沿江沿海港口分布廣,交通流量大,2015年轄區船舶燃油供應量就達到了近240萬噸,船舶燃油所造成的大氣污染問題日益突出。經初步測算,“減排令”實施后,到2020年,減排區內船舶排放的硫氧化物和顆粒物將比2015年分別下降約65%和30%,有效改善區域空氣和環境質量。南通市將加大監管力度,確?!皽p排令”實施到位。